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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为民十项措施】

一、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二、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三、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五、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及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土地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测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七、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清楚、明白。

八、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九、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条禁令】

一、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

二、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

三、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四、禁止制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五、禁止接受基层单位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来源: 点击率: 发布日期:11-05-17 12:08:55
白云区分局2011年“双保工程”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 2011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 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 [2011]31)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国土资源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对“双保工程”重大意义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报道推进实施中的正面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达到以宣传扩声势、以宣传促交流、以宣传督进度、以宣传树形象的良好效果,确保我区“双保工程”取得实效。

二、宣传重点

按照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 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要求,围绕“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这个行动主题开展好“双保工程”同步宣传。

(一)以开展“双保工程”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土地调控政策机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重大意义入手,突出宣传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护耕地红线不动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各级领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统一思想,牢牢把握开展“双保工程”重要的意义和目的,为实施“双保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二)紧紧围绕“双保工程”行动主题“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进行深入报道,对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强化宣传力度,达到正面引导,鼓舞士气的宣传作用。

(三)着力做好“双保工程”实施效果宣传工作,针对“双保工程”对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提高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目标任务产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剖析发展、保红线工程的突出成效,宣传各项重点任务的改革成果。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土资源系统服务保障、严格监管的信心和决心。

三、宣传方式

   (一)结合“ 4.22”地球日、“ 5.12”防灾减灾日、“ 6.25”土地日、“ 8.29”测绘日、“ 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活动,在区政府统一协调安排下展开宣传活动。围绕各个活动的宣传主题及“保发展保红线”工作要求,通过制作宣传横幅、在宣传点张贴宣传画、向参与人员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农村土地整治典型案例专题教学片等形式,扩大社会宣传。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结合实际选择时间、地点进行宣传。

    (三)结合法律六及法制宣传工作,实行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厂矿等。由法规监察科负责征订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套画、手册等资料,张贴至学校、机关、工厂、社区、乡村等;制作宣传标语,在区政府所在地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悬挂,做到国土资源宣传深入基层、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四)围绕我局开展的“保发展保红线”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建设用地科、规划科等提供相关资料,在局公开网站上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五)每次宣传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成效,对今后开展各个宣传活动及“保发展保红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总结电子版、活动图片和影视资料( DVD光盘)等报局法规监察科。

四、宣传计划

一、利用局外网开辟“保发展保红线专栏”,宣传报道“双保工程”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保红线的主要任务;依托 4.22”地球日、“ 5.12”防灾减灾日、“ 6.25”土地日、“ 8.29”测绘日、“ 12.4”法制宣传日 等重大活动,加入 “保发展保红线”工作 主题开展宣传工作。

二、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厅要求做好“双保工程”万里行采风宣传活动相关配合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省厅、市局、区委区政府报送“双保工程”宣传活动信息;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宣传典型经验,配合做好土地调控政策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见反馈和征集工作,并配套宣传。

 

一一 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 “双保工程”   工作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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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         2011 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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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蒋梦碧                              校对:李贵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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